但在業內專家看來,上述企業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當櫻花品牌發生事故后,必然會影響所有叫“櫻花”的企業的銷售和市場份額。家電分析師梁振鵬認為,如果同一類產品產品品牌名稱相類似,那肯定會相互受影響。當其中一個出現質量問題后,那么勢必會影響到另外的企業。因為消費者在進行產品購買的時候,沒有能力去判斷某一個產品是由哪一個廠家生產的,往往只是關注到這個品牌。
品牌恐在內地市場消失
據了解,國內櫻花電器產品最知名的還是臺灣櫻花,其早在1994年就進入內地市場,建設了生產基地,2005年左右迎來了一個發展高潮,熱水器市場份額排名一度位居六七名。另外,記者通過電話資訊商標查詢得知,目前在電熱水器領域,商標為櫻花的擁有者即櫻花衛廚(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或許因為品牌的雜亂以及復雜的市場情況,讓櫻花還未綻放就要凋零。如今的櫻花熱水器市場份額已跌出10名以外,成為邊緣化的非主流品牌。
但是對于臺灣櫻花來說,如果不解決品牌問題,其在內地市場情況可能還會進一步惡化。事實上,臺灣櫻花此前曾試圖進行品牌維護,但是因為其他企業都有自己的注冊品牌,所以作用不大。最后通過法院的裁定,只是限定其他企業不得在產品標識、宣傳推廣等方面單獨使用“櫻花”這兩個字,而對于直接與消費者接觸的銷售環節來說,約束力就更弱。
中國家電商業協會營銷委員會執行會長洪仕斌表示,臺灣櫻花在內地市場沒有注重品牌保護是其最大的敗筆,這也注定了櫻花這個品牌在內地市場難有綻放之日。未來如果不出臺一系列有效的改善手段,那么櫻花這個品牌恐怕將消逝在家電企業的吞并、收購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