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仿冒,不僅背負著侵犯知識產權的罵名,還可能有官司纏身的風險,這是眾所周知的。抄襲者依舊樂此不疲,究其原因,節約研發成本、新產品能在最短時間內搶占市場、快速攝取利潤是最大誘因。
燈具企業維權路難行
“現在已經有3家侵權企業選擇和解,但加起來的賠償金額只有100多萬元,與目前造成的市場損失相比差距甚大。”史福特董事長史杰一臉郁悶。
該公司斥資千萬元研發的“玉蘭燈”在投入市場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就遭遇大面積“盜版”。雖然史福特已經開始走法律程序,但即便能夠贏得最終的勝利,能否全面執行也是一大難題。史杰顯得很無奈:“要是連最基本的知識產權都得不到有效保護,那以后誰還敢潛心去搞研發呢?”
不少業內人士建議,新設計的產品可以去申請專利,這是穩妥的維權途徑。只是對燈具企業而言,這種做法不免有點隔靴搔癢。
以天花燈的款式更新為例,一個產品系列約3個~5個款式,不同的表面處理每款大約有5種~6種,色溫、光效等搭配可以再分出2種~3種。“如果每半年推出5 個天花燈系列的話,就差不多有120多種款式變化,而這還不包括其他類別的LED產品。”聚科照明董事副總經理王俊華介紹。
“等專利的批文下來,也許那款燈具已經滿大街都是了。而且,就算申請到了專利,找到了侵權人,還得起訴。等到最終贏了官司,結果也不一定如你所想,甚至回報還抵不上投入。”龍的照明總經理馬守峰說。他表示,雖然還沒走上維權道路,但對即將面臨的難題已經有心理準備。如果侵權的是一些小廠甚至黑廠,那根本就打不掉、抓不著,因為他們隨時可以關門走人。
北京凱世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廣州辦事處的王建良律師表示:“不僅僅是LED行業,現在基本上都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究其原因,民眾對知識產權的法律意識淡薄,法律對具體行業的違規細則還存在漏洞,搜集證據比較難,訴訟時間長,處罰力度不夠。最好的專利不是只保護你生產或銷售的產品技術,而是要形成持續的專利保護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