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經初審及評估通過的企業,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室進行審議;當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總經理室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入選企業或品牌。
接下來是對總經理室審議通過的企業,報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確立戰略合作伙伴。
最終與戰略合作企業簽定戰略合作協議。
戰略合作績效評估
對優秀石材供應商的評估包括:過程評估、后評估、年度評估。首先是對于在建項目,采購經辦部門在每次辦理付款手續前,負責對供應商進行過程評估;其次是每年1月,由開發商工程管理部門牽頭組織,會同采購經辦部門、房地產開發科、項目組、物業管理公司、黨委辦,對石材供應商進行年度評估;最后是對于已竣工項目,在辦理結算付款手續前,由采購經辦部門會同工程管理部門、使用部門、黨委辦,對供應商進行后評估。
過程評估和年度評估結果為良好的,可繼續簽定戰略合作協議;否則,合作協議期滿后則取消雙方的戰略合作協議。
四步打造患難與共的合作伙伴
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數企業在挑選戰略合作伙伴時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建立一系列的指標對合作單位的資信狀況,財務實力,管理能力,市場運作能力加以評估,以滿足這些指標中的優異者確定為公司的理想合作伙伴。然而這樣的做法卻存在一個很大的缺陷:通過上述工作所得出的結論,最大限度上也只是表明了對合作單位狀況的一種描述。而合作單位自身擁有的實力與合作單位承諾與企業建立良好的伙伴關系,這二者之間卻沒有著必然的聯系。以此來作為定義合作伙伴的標準,帶來的只是企業一方的一相情愿。并非每一位優秀的合作單位都期望與企業建立患難與共,同舟共濟的關系的。
總之,石材行業與開發商優秀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實際上是一個雙贏的概念,只有開發商、石材企業都能不斷的從這種合作中長久受益,這種關系才能持久穩固。然而,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開發商自身的改變也會給合作伙伴關系帶來影響。建立一套合作單位檔案,跟蹤、分析合作單位的動向,并及時對合作單位的改變作出迅速積極的反應,企業才能將這種戰略合作關系維持下來,讓彼此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