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aoxing.com.cn 紹興網 2009-03-02 08:18 |
因為有熟人介紹,在紹興靈芝鎮做鋼管租賃生意的李老板放心地把價值10萬余元的建材讓封某拿走,只象征性地收了2000元押金。誰知到了還款日,封某卻音信全無。近日,在外潛逃半年多的封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紹興鏡湖公安分局抓獲歸案。
去年5月,一直在承包工地的封某向同行單某表示,自己又包了一個建筑工地,搭腳手架需要租大量的鋼管和鐵夾頭,但一時找不到租的地方,單某就把他介紹給了做鋼管租賃生意的李老板。因為和單某很熟,李老板就把總長4400余米的鋼管和4700多個鐵夾頭(價值10萬元左右)給了封某,只收了2000元押金,雙方約好在7月份歸還并結算租金。
到了7月,封某告訴單某,說工地的活還沒干完,要延期歸還,單某就幫他向李老板打了欠條。誰知到了8月份,封某音信全無,手機停機了,家里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眼看10萬多元建材“人間蒸發”,李老板立即向鏡湖公安分局報案。
鏡湖公安分局迅速進行周密布控,對封某實施網上追捕。今年1月底,封某剛回紹興,就被警方抓獲。
今年43歲的封某是袍江馬山鎮人,16歲就開始做泥水匠,慢慢有了些積蓄,開始承包一些小工程,做了包工頭,一直以來口碑還不錯。從去年初開始,因為建筑材料漲價、業務量減少等原因,他欠下了200多萬元債務。他想到了“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把李老板的鋼管和鐵夾頭騙來后折價還給了一個債主。后來因為資金一直周轉不過來,看到事情瞞不下去了,他就逃到湖北荊門,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度日。
“封某能詐騙成功,利用了李老板急于做成生意的心理。”鏡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余斌中隊長告訴記者,做這類租賃生意應該簽正式的合同及合理比例的押金,否則就有很大的風險。另外,應該事先向同行了解對方是否真的有工程在做,最好是能去現場看一下,做到了這些,遭遇詐騙的可能就會小很多。 |
來源: 紹興網 作者: 通訊員 馬杰 編輯: 高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