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底,深圳國稅網站開設了“增值稅消費稅轉型改革”特色專欄,從政策法規、新舊條例對照、要點解析、政策解讀、疑難解答、相關報道等方面全方位介紹因增值稅消費稅轉型改革而出臺的一系列稅收政策,為納稅人答疑釋惑。該欄目受到了納稅人的歡迎,開設僅一個月訪問量就達到近6000人次。
今年1月20日下午,市國稅局副局長唐曉明做客深圳國稅網站“國稅訪談室”,以“增值稅消費稅轉型改革”為主題與納稅人進行了實時在線交流。訪談中,唐曉明向網友介紹了增值稅、消費稅轉型改革及條例細則修訂的背景、主要原則以及主要內容,并對增值稅、消費稅轉型改革對我市稅收和經濟將會產生的影響作出簡要分析。同時,唐曉明還對網友提出的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一般納稅人認定、稅率調整、增值稅起征點等系列問題都一一加以解答。
有網友問,購買辦公用設備的進項票是否可以抵扣?購買經營用的小轎車進項票是否可以抵扣?唐曉明稱,一般納稅人購買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發票可以按規定抵扣。修訂后的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自用消費品不得抵扣稅款,這是由于個人擁有的非生產經營用的上述物品易于混為生產經營用抵扣進項稅額,為杜絕上述情況的發生,規定自用的上述物品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但如果是外購后銷售的,屬于普通貨物,仍然可以抵扣。
有網友問,生產企業購買建筑材料建造自己使用的辦公樓、生產車間等,建筑材料的進項稅是否可以抵扣?唐曉明說,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后,購進的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或用于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購進貨物或者勞務允許抵扣,但購進的屬于不動產(如房屋、建筑物)的固定資產或用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的購進貨物或者勞務不允許抵扣。固定資產主要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
有網友問,此次改革為什么要相應取消進口設備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唐曉明指出,此次改革要取消的進口設備免征增值稅政策,主要是指《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外經貿等部門關于當前進一步鼓勵外商投資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73號)規定的增值稅免稅政策。這些政策是在我國實行生產型增值稅的背景下出臺的,主要是為了鼓勵相關產業擴大利用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但在執行中也反映出一些問題,主要包括:一是進口免稅設備范圍較寬,不利于自主創新、設備國產化和我國裝備制造業的振興;二是內資企業進口設備的免稅范圍小于外資企業,稅負不公。轉型改革后,企業購買設備,不管是進口的還是國產的,其進項稅額均可以抵扣,原有政策已經可以用新的方式替代,原來對進口設備免稅的必要性已不復存在,這一政策應予停止執行。
有網友問,企業購進機器設備后,應如何申報抵扣?唐曉明提醒企業應注意3個問題:一是要注意取得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轉型之前,由于購進固定資產不得抵扣,部分企業只取得普通發票。而從今年開始,購進固定資產時一定要按規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作為抵扣進項稅額的有效憑證。二是要按規定認證專用發票,F行政策規定,企業申報抵扣的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天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購進固定資產取得的專用發票,也同樣適用這項規定,財務人員一定要在規定期限內,通過網上或上門等方式進行認證。三是要按規定申報抵扣,F行政策規定,企業認證通過的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企業具體辦稅人員,要及時按照上述規定申報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金,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