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道,2008年4月16日,韓國企劃財政部表示,將對原產于中國的浮法玻璃征收反傾銷稅。
2007年5月1日,韓國對原產于中國的浮法玻璃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7005104000、7005105000、7005106000、7005107000、7005214000、7005215000、7005216000、7005217000、7005294000、7005295000、7005296000和7005297000。2008年2月,韓國產業資源部貿易委員會公布了對原產于中國的浮法玻璃傾銷問題的審議結果,判定中國涉案產品的傾銷行為對韓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在此次反傾銷關稅征收中,中國玻璃集團由于承認存在傾銷行為并承諾上調出口價格,而不予征收反傾銷稅。2008年3月18日,韓國貿易委員會致函中國駐韓國使館經商參贊處,通報其對原產于中國的浮法玻璃作出的反傾銷終裁結果,對進口自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12.73%~36.01%的反傾銷稅,自2007年10月29日起,實施期限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