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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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廣東省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向公司全體股東發出召開2008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會議于2008年4月2日上午8:30公司在二樓會議廳召開。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委托代理人共計7人,代表股份數312,431,234股,占公司股份總數669,775,145股的46.65%。
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劉紹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保薦代表人列席了會議,國浩律師集團(廣州)事務所程秉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采用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1、關于公司將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10萬套辦公家具(含沙發)項目變更由公司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實施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
贊成票312,431,234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反對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
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
2、關于公司將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20萬套兒童家具項目變更由梅州市匯勝木制品有限公司實施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
贊成票312,431,234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反對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
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
3、關于公司將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年產10萬套酒店家具項目和年產30萬套廚房家具項目的實施地點變更為汕頭市濠江區河浦大道中段的議案。
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
贊成票312,431,234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反對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
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0 %。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國浩律師集團(廣州)事務所程秉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表決程序等相關事宜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出席會議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
廣東省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