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水泥產業的結構調整,優化水泥產業結構,近日,永定縣出臺水泥工業結構調整配套政策。
該項政策規定,對2008年3月底前淘汰的企業,按照完整的水泥生產線規模,每萬噸補貼30萬元,企業在規定的時間關閉,按規定的時間段獎勵標準給予補貼;企業主動提前關閉,按提前時間段標準補貼;企業超過規定時間關閉,不享受補貼。從4月1日起獎勵標準每萬噸每月減少5000元。在規定時間內自行關閉并轉產非水泥類項目(符合產業發展、城市規劃、環保要求)、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淘汰企業,在轉產項目投產三年內,所得稅市、縣分成部分分別由市、縣返還企業。轉產項目地方收取的行政性規費和基礎設施配套費,實行先征后退,全部返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