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環保部、發改委、工信部聯合發布通知,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等政策,包括將已建成的優質處理企業納入基金補貼范圍、調整完善各省(區、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明確基金補貼企業退出規定、全面公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信息。
據悉,10月22日,財政部首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補貼下撥,涉及金額6.3億元,發放給第一批納入基金補貼范圍并實施拆解的39家企業。
根據2012年7月執行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相關家電產品的生產企業、申報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企業,須按照7-13元/臺標準按季度繳納處理基金。數據顯示,2012年生產企業繳納的基金約為18億元,2013年達到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