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澳大利亞太陽能光伏安全新標準AS/NZS 5033:2012開始強制執行,自7月16日起,澳洲能源局(Clean Energy Commission,CEC)光伏組件列名認證將執行新的申請要求。
新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變化:一是CEC認證不再接受EN標準的證書和報告(EN 61215、EN 61646、EN 61730);二是對于安裝在屋頂及其他建筑上的光伏組件,必須通過IEC 61730-2中有關防火測試的要求,防火等級為C級;三是新增附錄H1,針對光伏逆變器安全標準IEC 62109-2的引入日期,太陽能逆變器符合IEC 62109-1和IEC 62109-2的要求由原來的2014年7月1日向后順延至2015年7月1日;也就是說,到2015年,光伏逆變器申請CEC注冊時才需附上IEC 62109-1和IEC 62109-2的證明文件;四是新增接地故障警報,并要求于2015年7月1日強制執行;五是改變第4.2節“光伏陣列最大電壓”中電壓的計算方式。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降低出口產品對歐美的依存度,適當轉移方向至新興市場。在開拓新興市場的過程中,企業首先應正確認識出口國政策法規,及時調整產品性能等以滿足出口國要求。提高產品自我測試能力,在生產各個環節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要求。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提升企業科技水平,以改善提高多晶硅純度、光伏轉換率等產品性能。強強聯合,在市場不穩定的情況下,企業應加強橫向合作,共同發展,避免在優勝劣汰的形勢下慘淡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