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歐盟通報了關于真空吸塵器的生態設計及能效標簽要求的G/TBT/N/EU/79、80號通報,主要內容包括年度耗電量、清潔性能、噪音、灰塵二次排放、電機壽命和軟管耐久等。我國是吸塵器生產及出口大國,主要出口市場為歐美及日本。2012年,全國家用吸塵器累計出口8066萬臺,其中對歐盟出口近3000萬臺,貨值8億多美元。
目前,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對于吸塵器在能效方面暫無類似法規要求,我國吸塵器行業標準在生態設計方面也只有噪聲和電機壽命兩個指標要求。因此,國家質檢總局標準法規中心決定,對上述兩項通報進行評議。
2013年2月,國家質檢總局標準法規中心組織質檢系統專家和來自江蘇、浙江等地龍頭企業的技術人員,對通報進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結果表明,我國現有吸塵器產品基本無法滿足該法規通報要求,但通過技術改造和提升,如提高吸塵器電機效率、優化吸塵器風道結構、優化地刷結構設計、提高吸塵器過濾材料等級、開發或采用新型吸音材料和優化現行生產工藝等措施,預計兩年后規模企業的新開發產品可基本滿足該法規要求。此外,我國絕大多數企業和檢測機構目前還缺乏針對該法規通報規定的檢測設備,還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檢測能力建設。同時,專家們在研究中發現,該通報法規附錄II的2(L)中的吸塵器灰塵二次排放定義 “灰塵粒徑0.4μm~10μm”(dust particles of a size from 0.4 to 10 μm)所需激光粒子計數器,與我國的蘇凈集團、日本的加野、美國的TSI、LIGHTHOUSE、Met One等國內外知名品牌生產的0.3μm、0.5μm、0.7μm、1.0μm、2.0μm、3.0μm、5.0μm、7.0μm和10.0μm共9通道激光粒子計數器不同(無0.4μm通道)。在IEC 60312-1中,灰塵粒徑規定為0.3μm、0.5μm、0.7μm、1.1μm、1.7μm、2.7μm、4.2μm、6.5μm和10μm共9通道中,也不含有0.4μm通道。目前,只有德國KLOTZ的LD328產品才能滿足該法規檢測要求。因此,此法規易形成技術上的壟斷。最終,標準法規中心根據上述理由提出了代表我國的評議意見,并發給歐盟委員會。
2013年4月23日,歐盟委員會企業總司對我方評議意見給予回復,采納了中國的評議意見,將二次排放定義中的“灰塵粒徑”規定從先前草案的0.4微米~10微米修改為0.3微米~10微米。5月13日,歐盟正式發布指令,確認該內容已經修改。本次評議結果,是我國有效利用WTO權利、維護我國產業利益的又一成功案例,保障了我國出口家用吸塵器在歐盟市場的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