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簡化節能家電高效電機補貼兌付信息管理及加強高效節能工業產品組織實施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簡化消費者購買節能家電信息核對辦法,確保消費者購買時領取補貼。《通知》明確,消費者在購買節能家電產品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銷售發票復印件、簽署補貼領取確認單后,家電終端銷售商即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消費者,不得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后二次返回商場領取補貼。
為加強信息核查,終端銷售商要按月上報節能家電產品的進貨和銷售信息。其中,上報的銷售信息包括消費者名稱、聯系電話、詳細地址等消費者信息,以及生產企業名稱、產品規格型號、銷售發票號等產品信息。產品唯一編碼應由送貨單位在送貨時負責收回,交由終端銷售商核對后再集中上報。《通知》同時要求,各地節能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應加大組織實施力度,結合本地實際,加快建立健全推廣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各節能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低能效、老舊產品的更新速度;各地財政部門應會同當地節能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制定具體的資金撥付辦法。資金撥付辦法和實施細則于2013年2月5 日前分別報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