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佛山市工商局透露,佛山陶瓷集體商標終于注冊成功,成為佛山禪城區繼張槎針織、瀾石不銹鋼之后的第3件集體商標。
其實,佛山陶瓷集體商標的申請經歷了兩次波折。早在2006年,佛山市陶瓷協會就已著手申請佛山陶瓷集體商標。但是,2006年和2009年的兩次申請均被駁回,理由為佛山作為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地名,不符合作為集體標志的注冊條件。根據《商標法》規定,地級市以上城市名稱不能作為集體商標的名稱。但隨后,同為地級市的山東淄博申請到淄博陶瓷商標,為佛山陶瓷集體商標的申請帶來了新的希望。從去年開始,禪城區啟動第三次佛山陶瓷集體商標的申請程序。
據悉,在去年重啟申請程序后,佛山市陶瓷協會對商標的使用和標準進行了調整。其中,新增了新明珠、東鵬、新中源和能強等10家陶瓷企業為首批佛山陶瓷集體商標成員企業,并重新將商標圖案設計為“圖形+文字”。另外,在原有基礎上,按照產業發展現狀,更新了佛山陶瓷產品標準,出臺了佛山陶瓷品牌管理辦法。
最終,佛山陶瓷得到了國家工商總局的批準,正式成為集體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