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9日,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在長沙市組織召開了由湖南省環科院負責完成的《湖南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評審會。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領導、七位水泥行業專家以及相關企業代表出席了會議。
會上,湖南省環科院課題組對項目研究工作進行了匯報。在聽取匯報后,評審委員會仔細審閱了評審材料,經質詢和討論,一致認為:該標準編制格式規范,符合GB/T1.1-2009的規定;標準編制單位充分調研與分析了湖南省水泥工業的生產工藝、污染物排放與治理現狀,參考國內外相關標準,結合湖南省大氣污染物控制要求,制定了湖南省地方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與現行國家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04)》相比,嚴格了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氟化物排放指標,具有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該標準的制定對于控制湖南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環境質量、加強環保執法與監督、促進水泥行業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
會上,湖南省環科院課題組對項目研究工作進行了匯報。在聽取匯報后,評審委員會仔細審閱了評審材料,經質詢和討論,一致認為:該標準編制格式規范,符合GB/T1.1-2009的規定;標準編制單位充分調研與分析了湖南省水泥工業的生產工藝、污染物排放與治理現狀,參考國內外相關標準,結合湖南省大氣污染物控制要求,制定了湖南省地方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與現行國家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04)》相比,嚴格了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氟化物排放指標,具有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該標準的制定對于控制湖南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環境質量、加強環保執法與監督、促進水泥行業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