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的斯電梯事故正在發酵和升級,繼廣州、上海、南京相繼出現安全狀況外,深圳地鐵方面作出了340部奧的斯513MPE電梯全部停運的決定,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更是對各地自動扶梯展開排查,對未按要求消除隱患的,將依法責令停用并從嚴處理。
對電梯制造商和安裝、維護單位進行督查固然大有必要,但從長遠看,電梯行業的安全還要靠標準規范。有消息稱,我國重載電梯缺少統一國標,即使有國標也落后歐標十余年,甚至有專家質疑,國內對重載電梯的定義表述含糊不清,如廣州地鐵扶梯的重載標準竟是北京地鐵公布標準的兩倍。這種“兩地不一”、“多地不一”的混亂局面,不得不讓我們對公共場所的電梯安全再捏一把汗。
事故發生后,許多人發現,哪些是輕載扶梯,哪些是重載扶梯,確無清晰界定。2003年公布的《地鐵設計規范GB50157-2003》中僅指出,地鐵車站自動扶梯應采用公共交通型重載扶梯,但標準中并沒厘清什么是公共交通型重載自動扶梯。在公共場所安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今天,一本用了7年不修訂的標準顯然事過境遷,已無法指導今天更加復雜的電梯安全運行。
令人遺憾的是,在我們這樣一個制造大國、制造強國,方方面面在總結這起事故時,只是糾結于幾個固定零件、幾條驅動鏈條、幾個支座方孔,而不能從電梯的核心技術和嚴格的標準執行上進行反省、檢討。試問,對奧的斯這樣一家國際知名企業來說,真得沒法解決類似“螺絲帽”的簡單技術問題?我看未必,問題的關鍵恐怕出在我們還沒有嚴格的安全標準,沒有嚴格的技術尺度去規范這些國際大牌。如果我們的國標缺席,就不可能指望那些國際大牌能自覺遵守安全準則,也就是說寄托在國際大牌身上的口頭安全,往往形式大于監管,即使奧的斯產品已經非常“牛”地進入紐約克萊斯勒大廈、巴黎埃菲爾鐵塔、米蘭大教堂等地標性建筑。
其實,我們大可不必在事故發生后大動干戈,我們要做好的無非是最簡單的標準修訂,比如扶梯現有三大保護裝置:防逆轉裝置、附加制動器、驅動鏈斷鏈開關,有沒有最大的安全系數,有沒有更好的技術規范和維保質量。否則,那些落伍的老標準就不可能起到“門檻準入”的作用,甚至被別人牽著鼻子走。
在過去很長時間里,人們都把建筑部品當作簡單的供應商,認為這個行業與礦山、建筑相比是安全的避風港。但此次事故推翻了傳統的看法?梢哉f,建筑部品的產品質量和安裝維護同樣無小事。如果解決不好安全問題,照樣可以使我們這個行業遭受滅頂之災。如果每家電梯公司、每個部品部件都無“標”可依可循,甚至只用企業的“自家標準”來對照檢查。那么,我們失掉的就不僅僅是奧的斯一個品牌,而是整個行業的信譽。
其實,任何事故的發生都需要善后,但對公共安全來說,最應該做到的還是事前防范。如果我們有非常嚴格的國標,在每部扶梯上都加上一塊安全銘牌,將標準用通俗的語言告知搭乘電梯的公民,那么像北京地鐵這樣的事故就可能減少或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