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08年、2009年、2010年3次推廣之后,2011年高效照明推廣日前再度出征。從招標文件及開標情況來看,這第四次的出發,其推廣力度及政策功能的發揮都明顯升級。
更具選擇性
據了解,2011年高效照明產品推廣用戶將可以有更大的選擇空間。而這一點主要通過招標文件的要求來體現。據了解,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推廣項目包括4包,分別為5W-8W、9W-14W、18W-24W和25W-60W。招標文件要求,第一包(5-8W)、第二包(9-14W)、第三包 (18-24W)必須同時投標。對于第一包(5-8W)、第二包(9-14W)、第三包(18-24W),每個區間若投標人同時投U型、螺旋型產品,則須分別報價,每個類型只能報一個價格;對于第四包(25-60W),每種規格、型號產品報一個價格。而2010年則沒有這方面的強制規定,只是提出投標企業可以投一包或多包。
對于招標文件上述規定,有關部門該項目負責人表示,1、2、3包必須同時投標,將使得每個中標品牌都包含各種規格的中標產品,以此來增強中標產品的豐富性,為用戶提供更多選擇的空間。同時,U型和螺旋型產品分別報價,也使得用戶可以根據個人喜好及需求特點進行產品外觀的選擇。
更凸顯環保
節能環保一直是高效照明推廣一直堅持的綠色主題,而2011年綠色環保這一政策功能在此次招標中得到了進一步升級,而這主要表現在對于投標產品用汞情況的要求上面。
與去年招標文件用汞情況相比,2011年高效照明推廣對汞含量要求更嚴格。2010年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的招標文件對投標產品用汞情況規定,“投標產品必須用固汞或汞包,且含量不大于5mg為最低要求;本次招標鼓勵低汞,對于5W-24W,低于3.5mg以下給予不同程度加分。”相比而言,2010年招標文件則把含量不大于3.5mg作為最低要求。同樣,去年三基色高頻雙端熒光燈及支架招標文件要求,“投標產品必須用固汞或汞包,且含量不大于8mg為最低要求;本次招標鼓勵低汞,低于5mg以下給予不同程度加分。”而2011年招標文件要求,投標產品必須用固汞或汞包,且含量不大于 5mg為最低要求。從中不難看出,高效照明推廣對用汞情況的要求有較大幅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