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外保溫是建筑節能的重要內容,是通過給建筑物穿上一件保溫外套實現的。在建筑中,外圍護結構的熱損耗較大,外圍護結構中墻體又占了很大份額。故此,建筑墻體改革與墻體節能技術的發展是建筑節能技術的一個最重要的環節。
近些年來,重大火災事故不斷發生,從2009年2月9日央視新大樓北配樓大火到2010年11月15日造成58人亡70人傷上海高層教師公寓重特大火災再到2011年2月3日沈陽萬鑫的大火,都引發了社會上的高度關注,墻體保溫材料聚氨酯(PU)也一度成為輿論的焦點。有人對聚氨酯保溫材料能否做到防火安全產生懷疑,有輿論甚至斷言,聚氨酯泡沫等易燃裝修材料是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罪魁禍首,提出要杜絕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墻保溫和室內裝修,用難燃的材料代替。
但事實證明,這些悲劇發生的罪魁禍首是施工單位利欲熏心,采用了不合格的聚氨酯保溫材料造成的。幾起重大火災事故一出,公安部便于2011年3月14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簡稱“65號文”。其實,早在2009年央視新址大火之后,公安部和住建部就曾聯合下發了被稱作是“46號文”的《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其中規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宜為A級,且不應低于B2級。但隨著沈陽萬鑫的大火來襲,一些官員感嘆,“‘46號文’本來是很好的,但是企業不自律,怎么賺錢怎么來,只能以65號文繼續強力推動。”于是,“65號文”便應運而生。
挑戰:重壓之下國內保溫材料企業何去何從?
據悉,“65號文”規定,自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管一切從嚴,其中最具殺傷力的一款是“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所謂A級,按照現行的《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即指不燃材料(余下為B1級是難燃,B2級是可燃,B3是易燃)。目前我國市面流行的建筑外保溫材料主要為EPS(模塑聚苯板)、XPS(擠塑聚苯板)和PU(聚氨酯),本質上均是“不可能達到A級的”有機泡沫塑料。國家防火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專家趙成剛解釋說,即便加入阻燃劑,最高也只能達到難燃的B1級,“如果非得用A級,那就只能用不燃的巖棉、玻璃棉等無機材料。”
這一火災重壓之下的消防強制令,無異于釜底抽薪,意味著中國保溫材料行業將面臨著全線洗牌甚至淘汰的境地。面對如此強硬的政策,一些人士認為,目前的建筑外保溫市場上,以EPS為主的有機材料一直是節能減排的寵兒。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季廣其透露,北京建筑節能專業委員會曾于2008年做過一項市場調研,結果是北京市場上的保溫材料中,EPS占到了72%,XPS占到了25%,聚氨酯和所謂無機材料只占3%。2010年中國生產的用于建筑外保溫的EPS約為115萬噸,而同年,無機保溫材料中份額最大的巖棉及其制品的產量為86萬噸,用于建筑領域的巖棉數量竟不足1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