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木材節約發展中心及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木材防腐專業委員會委托中國物流采購聯合會木材保護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在上海、遼寧、廣東、廣西、湖北、福建、安徽、江蘇、浙江、北京等十幾個省市23家企業對34批次產品進行了抽檢。經檢驗,有8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抽檢合格率為76.5%。從抽查企業規模分類情況來看,不合格產品主要集中在中小企業。
本次抽檢依據GB/T22102-2008《防腐木材》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對防腐木材的有效成份、總活性成份保持量(載藥量)及邊材透入度進行了檢驗。據分析本次抽檢不合格產品原因主要有:一是防腐木材總的活性成份保持量(載藥量)不合格,總的活性成份保持量(載藥量)低于標準要求,戶外常用CCA、ACQ防腐木材使用分類為C3類或C4A類,別分應達到最低4.0kg/m3和6.4kg/m3;二是防腐木材中防腐劑某一有效成份含量不合格,除總的有效份分含量(載藥量)外,各分組分含量也是考察防腐木材質量的重要指標,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有可能是防腐劑質量或使用過程中防腐劑成分含量的變化引起,建議定期對工作液濃度進行檢測;三是防腐木材邊材透入度不合格,按標準要求,防腐木材在戶外使用時,常用登記C3及C4A類使用等級的邊材投入度應≥90%。
本次抽檢依據GB/T22102-2008《防腐木材》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對防腐木材的有效成份、總活性成份保持量(載藥量)及邊材透入度進行了檢驗。據分析本次抽檢不合格產品原因主要有:一是防腐木材總的活性成份保持量(載藥量)不合格,總的活性成份保持量(載藥量)低于標準要求,戶外常用CCA、ACQ防腐木材使用分類為C3類或C4A類,別分應達到最低4.0kg/m3和6.4kg/m3;二是防腐木材中防腐劑某一有效成份含量不合格,除總的有效份分含量(載藥量)外,各分組分含量也是考察防腐木材質量的重要指標,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有可能是防腐劑質量或使用過程中防腐劑成分含量的變化引起,建議定期對工作液濃度進行檢測;三是防腐木材邊材透入度不合格,按標準要求,防腐木材在戶外使用時,常用登記C3及C4A類使用等級的邊材投入度應≥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