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自治區黨委、政府作出了“力爭用5年的時間,使全區80%的農牧民住上安全、適用的住房,并以農牧民安居樂業為突破口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大戰略決策。4年來,我區各級林業部門嚴格按照“既要保護好西藏的藍天碧水,又要確保安居工程木材供應”的總要求,克服了重重困難,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較為圓滿地完成了安居工程木材供應管理工作,為全區農牧民安居工程的順利實施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截至2009年底,我區各級林業部門已累計為全區23萬多戶、120多萬農牧民提供了安居工程木材145.66萬立方米,其中2006年24.18萬立方米、2007年43.65萬立方米、2008年37.61萬立方米、2009年40.22萬立方米。
為規范農牧民安居工程木材供應管理工作,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自治區林業局還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西藏自治區農牧民安居工程木材供應管理辦法》,使農牧民安居工程木材供應管理基本實現了“封閉式管理、供需雙方直接見面”,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農牧民安居木材流入市場的渠道,確保了農牧民安居工程木材“專材專用”;各森工企業始終嚴把質量關,堅決杜絕將不合格木材用于農牧民安居工程建設,木材供應總體合格率達到了98%以上。同時,考慮到我區社會經濟發展較為滯后尤其是廣大農牧民群眾收入水平還較低等實際,我區還制定了“安居工程木材供應價格低于當地前一年市場價格15%-20%”的惠民政策,主動讓利于農牧民群眾,極大地減輕了農牧民群眾的建房負擔,得到了社會各界和廣大農牧民群眾的普遍支持和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