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消息廣東省質監局29日通報2011年廣東省家具產品定期監督檢驗質量狀況,檢驗了145家企業生產的家具產品共169批次,檢驗合格129批次,產品抽樣批次合格率為76.3%,剔除僅標識不合格26批次,產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91.7%。本次抽查發現,抽查不合格產品包括”東莞市美福家具有限公司“生產的香港美林牌小方凳(25×25×25cm,2011-10-1),經廣東省質量監督家具檢驗站(東莞)檢驗,產品質量明示卡、標志和使用說明不合格。
據了解,標識項目不合格主要表現是產品標志、使用說明和產品質量明示卡內容不全,標識不明。導致該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生產企業對標簽與使用說明不夠重視;二是部分生產企業不了解標準的具體要求。
針對本次檢驗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廣東省質監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了后處理工作。
據了解,標識項目不合格主要表現是產品標志、使用說明和產品質量明示卡內容不全,標識不明。導致該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生產企業對標簽與使用說明不夠重視;二是部分生產企業不了解標準的具體要求。
針對本次檢驗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廣東省質監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了后處理工作。